
限制出禁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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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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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限制出境之處分,目的在避免被告因出境滯留他國,以保全國家追訴、審判或執行之順利進行,因為您已有部分不起訴處分,加上每次出庭皆有出席,然因毒品屬重罪,故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或有條件解除限制出境,例如加具保證金條件替代限制出境。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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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4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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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遭起訴毒品犯罪,為重大犯罪,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並與您討論辯護策略與方向,欲解除限制出境,似有困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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