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在網路論壇分享某個餐廳廚房的現況
- Madahl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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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7 16:08 最後編輯日期:103-07-2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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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曾在網路上公開分享某餐廳內廚房的文章
但是在公開之後的七天之內就被此餐廳發現並要求談判
談判過後對方說會改善並要求我刪除所有相關的文章, 我就把文章全刪了
但是在過了兩個禮拜之後對方要求我寫道歉函
問題1. 文章都已經刪除了十幾二十天了, 還有辦法追查提告嗎?
問題2. 我最初的文章八成屬實(剩下兩成為一些較為主觀的字眼如"大部分"、"幾乎"以及"一些自我推測"), 並且有一些些的拍照錄影佐證, 但是無法證明這家餐廳廚房內長達近半年的骯髒問題, 在被告之後有勝訴的可能嗎?
問題3. 如果寫了致歉信是不是代表我承認我所寫的都是不實指控, 讓對方可以藉此對我做下一步動作呢?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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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7-2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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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若當初餐廳有將您發表的文章保存下來做為證據,依然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2.若您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則有刑法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因此若您能證明您對餐廳批評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3.若您寫了道歉信,確實表示您對於文章內容為不實指控,惟對方依然提告,法官會因考量您有撰寫道歉信而從輕量刑。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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