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好:
我一位朋友無照駕駛,撞上闖紅燈的車子,人員都無受傷
但他因為害怕,所以又請坐在旁邊的朋友當作駕駛人到警局做筆錄備案
請問這樣子他們所觸犯的是什麼罪?罪責是什麼?是否要負責賠償車輛的損壞費用?以上問題還請解說,謝謝。
1.無照駕駛僅係交通違規,如肇事責任歸屬在對方的話,當然對方應負損害賠責任
2.以他人到警局作筆錄之頂替行為,恐涉及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等
以上意見,請酌參,若有任可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感謝蘇律師的說明
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經查刑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是我這兩位朋友都要受罰,還是其中一人要受罰(是無照駕駛那位,還是幫忙頂替那位)
兩位朋友都是初犯,有可能緩刑或緩起訴嗎?
再請律師協助說明,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2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22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1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674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62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