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非血緣關係收養問題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7-29 22:23 最後編輯日期:103-07-29 22:26
- 文章人氣:326
- 個人積分:27014
- 律師評價:7688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後,未有親屬關係之收出養,均須先經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為出養必要性之訪視調查及評估,並代覓適當之收養人,不能私下約定收出養。且若沒有收出養評估報告者,法院將不會受理認可收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第 1/1 頁
- 1
共 2 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