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業律師們:
我之前有申請債權憑證,但有時效性,多久後就要再延長時效?
而我這次申請延長時效時書記官要我補件(正本本票),
但我第一次申請債權證明(本票裁定)時,
已把本票給法院,是否得到本票裁定後,
本票就不會歸還了?!
本票的時效是三年,因此於債權憑證換發時間應是在原債權憑證所載最後期日計算三年,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您好:
如果您確定本票裁定在原聲請本票裁定之法院
建議您可向該法院之原案號股別聲請退還本票正本
但是通常在聲請強制執行時也要檢附本票正本
執行處應該是在債權憑證核發時就已經併同寄還給您
您如果已將本票遺失,則後續處理較為複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8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0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