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產問題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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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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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之概念,故您需提起遺產分訴訟提出分割方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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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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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阿公過世後所有土地應由繼承人共有,之後再行分割。因此,代書所立合約有可能是分割協議書,五個人都蓋章有可能表示已放棄土地權利,若是如此,叔叔已合法取得土地權利,何需再跟您買?您若要主張權利,應先將所簽合約內容研究清楚,再擬定策略。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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