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月網路上看到賣家賣手機資訊然後面交給現金且無留任何資料.6月被警局調查說我使用贓機我雖沒有留下任何資料.但提供了賣家在網路賣手機的資料且知道賣家已經被傳訊過一次也是同樣賣贓機被傳訊.我這隻手機也是同批被偷的.想詢問是不是要等到開庭判刑確定後我才可以跟賣家求償?還是有提起公訴時我就可以求償?我可以加重求償我的損失嗎?請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無庸等到刑事判決確定即可以求償,若您是告訴人,則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這位賣家很皮,也知道賣贓物給我但他就是說等判決下來再說,因為判決不知要拖多久,我想問說是不是檢察官對他提告訴時我就可以申請民事賠償.還有律師您說的刑事賠償是我提的嗎?告發內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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