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經遞狀,對方欠債250萬我有借條,並且有見證人一位 ,在協調會上被告說我只要還五十萬 我沒有接受 目前應該文到法官路上 我可以假扣押他的薪資及財產嗎 可以只扣部份債務嗎 因為金額太多 我無法承擔
為了確保勝訴後能夠順利終局強制執行,您可以聲請假扣押對方的薪資和財產。由於聲請假扣押需要提供三分之一的擔保金,假扣押250萬元約需提供83萬元擔保金,若您無法負擔的話,是否要提出假扣押的聲請,請考慮一下,因為主張債務基本上是無法分割的。但是您也可以試看看,法院還是可能核准的。
(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22、52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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