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
朋友是男性,已婚,前陣子而認識一位女生,他們用通訊軟體聊了一陣子後,男生詢問女方是否友交往對象,而女方否認,因此他們發生了關係,前幾女性的男朋友打電話給我朋友對他嗆聲要出來談判,但對方直接遭對方毆打,因此住院,對方還打電話要求要支付15萬元才肯罷休,現在要驗傷告對方傷害外,還能告對方(不管男生.女生)什麼罪名??又需要準備什麼證據才能告?? 謝謝
可能的話,本件可追加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還另外涉嫌恐嚇取財罪,但是必須提出錄音或是證人作證。
2、倘若無法提出證據,則可以先行就傷害罪部分提告,日後再隨機蒐證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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