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 但是裡面的內容跟
我當初在警察局做的筆錄都不一樣
請問這樣要怎麼處理呢 ?
因為處刑書上的內容說的很嚴重 但實際上我根本就沒有這樣
請問應該是要照我當初做的筆錄打出來才對吧 ?
您好:
如果您對檢察官之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有不同意見
則建議應儘速向法院具狀陳述意見
請法院開庭調查釐清事實
以免您受到冤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回覆 阿宗 的發言內容: 未適時維護自己刑事權益,建議被告接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如認有受法院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者,即應以書狀向該法院簡易庭陳明接受訊問。
未適時維護自己刑事權益,建議被告接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時,如認有受法院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者,即應以書狀向該法院簡易庭陳明接受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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