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法院程序與執行 > 直接收到傳票

直接收到傳票

  • 沈恆 (沈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31 00:17 
  • 文章人氣:185
  • 個人積分:2698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您好!請先看清楚法院傳票上面記載的傳喚身分,原則上就是通知您去做筆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 Line ID:estony196 電話:0933918013 電郵:hank@chainye.com 網站 http://hengshow.com/
  • 何明諺 (何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8-31 00:50 最後編輯日期:103-08-31 00:58
  • 文章人氣:187
  • 個人積分:818
  • 律師評價:412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253號
  • 您好~

    請您先確定您被傳喚的身分:

    1.若是證人,則僅是到法院作證而已。

    2.若是被告,則法院不可能未經檢察官偵查起訴就傳喚你到庭,您應是錯將地檢署當成法院;

       又地檢署傳喚您到庭訊問,也是在製作偵查筆錄,並非由警方製作的才算筆錄

  • 事務所地址:高雄市鼓山區明華路315號11樓之1 / 電話:07-5525111/FB請搜尋「何明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