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甲跟我借了300多萬,當時有去法院提起告訴,甲已經以詐欺罪關過,當時對方也有欠其他人錢,法官說:對方願意與你和解,視情形判輕。但對方關個幾年出來後,跟兒子住,每天花天酒地,還買車買房,就是不還錢 請問是否能再提起訴訟?
可提民事訴訟,同時先提假扣押,不過要先看證據有哪些,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除黃大律師所述外,
建議應盡速蒐集對方花天酒地浪費金錢之證據,這樣對聲請假扣押有幫助。
並提醒您借款返還請求權時效為15年,本票債權時效3年,支票債權時效1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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