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30晚上開車在國道上被一個酒駕的人從右邊撞上後逃逸,我們追到交流道下報警把他堵住,國道警察酒測後說他已觸犯公共危險罪,所以直接上拷帶回警局,人是沒有受傷,加上因為我的車有保險,所以目前保險公司與修車廠會共同會勘,所以修車費保險公司會處理,但我不清楚後續是不是要與肇事人談其他民事賠償的部份,請問我接下來應該要怎麼處理呢?
您的部分建議儘速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以保權益,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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