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子如何捍衛監護權 不該受岐視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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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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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不用擔心這問題
法官判決是以主要照顧者為準
除非你有虐待小孩
否則法官不可能改判給對方
縱使對方比你有錢也是一樣
不用想太多
至於生父如果要強行帶走小孩
你就報警
因為你才是監護權人
他無權帶走小孩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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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張景堯 (高雄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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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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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對方沒有監護權 也不是在會面交往時間 這樣可以有略誘罪的問題 2.如果你沒有特別不適任照護的情形 法官應該不至於會判定改定監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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