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之前小弟的妹妹在網路遊戲有加入工會也有幹部職位
後來因學業重而退出遊戲沒有再玩了.之後有工會成員想借妹妹
的遊戲帳號提領公會的專屬物品.妹妹有將帳號借出
後來收到工會會長的訊息說妹妹將帳號借出被提領了約市價一萬元的
虛擬寶物.要告妹妹背信..要和解的話要三個人(妹妹和借帳號的兩人)
各賠償五倍的金額.也就是每個人要賠償5萬元的現金
被提領的物品都還在.跟會長道歉還有要歸還.會長都不接受
請問這種形況下背信成立嗎?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妹妹目前是大學生沒有什麼社會經驗..被嚇得一直哭一直擔心
我們也是很擔心..麻煩幫小弟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