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目前住的是一排約20戶的透天厝
每戶客廳外是屬於加蓋的車庫,整排各戶車庫之間有1米半圍牆、牆上有欄杆
隔壁住個很過份的惡鄰居,每天在他家車庫用三字經、五字經漫罵鄰居們
日前看我進門就罵我說:「黃ㄟ;我X你媽的XX」。有被我當場錄音。
請問~~他只道姓沒有完整的指名;他是在自家車庫(但每戶都可聽得到)
如此是否可告他公然侮辱罪? 或是可用其他法條?
除了錄音之外還需證人嗎? 謝謝
刑事部份只能用公然侮辱,除了錄音之外建議傳鄰居作證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8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32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