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剛買了一間舊房子 隔壁鄰居跟我反映說 我們家會漏水 導致他房子產生壁癌 但是 我們才買不到半年 這是我們搬進來以前就產生的問題 請問 這是 前屋主 必須處理的問題 還是要我們要自己承擔
先找人來檢查漏水源頭,並評估這個問題存在多久了,同時也要拍照、錄影存證,如果真的是你們家的原因致對方家產生壁癌,那你們是必需要修繕的,不過如果該問題已經存在很久,那你們對賣方有瑕疵擔保和不完全給付的請求權,可請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但要先以存證信函通知賣方,並在通知後6個月內起訴,才不會喪失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黃律師你好 我是這邊的新手 所以 不知道您的電話 請問 要從哪裡取得您的電話呢?????
您好:
原則上如顏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建議您應該拍照存證並請抓漏師傅提供估價單
並將上開證據附於存證信函於知悉後6個月內向前屋主發函通知限期請求修繕或減少價金
如前屋主逾期未為修繕,則可訴請其損害賠償或給付應減少之價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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