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委託一家裝潢公司對公司重新裝潢,但裝潢公司卻未將我們所付的款項(目前僅剩尾款)交給其外包廠商,導致跳票,現在債權人對裝潢公司(債務人)提出假扣押,請問法院是否會針對外包廠商已安裝在本公司的設備進行查封?畢竟我們已經付款,是裝潢公司未將款項交予外包廠商,身為第三方的我們,也是受害者,該如何處裡這樣的事件?我們第三方又是否能針對設備進行反假扣押申請?
已經安裝的裝潢設備,已經成為房子的重要部分,該些設備的所有權已經歸屬房屋所有人,不可能可以對裝潢設備假扣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事務所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5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6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