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於一年多前往生 有甲 乙 丙三個小孩 名下遺留一棟房屋
但甲一直不願意過戶 現在乙跟丙想走法律途逕 進行強制分割
但乙本身信用瑕疵 如分割一份與他 必定會被債務人追查
但又已過拋棄繼承的3個月時效 請問有什麼辦法 可以讓乙的份先登記在丙之下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遺產分割的部分,倘若無法協議分隔,則僅能透過法院裁判分隔。
2、至於處理方式,倘若任意脫產可能遭債權人提起撤銷之訴,本文建議尋求正式諮詢。
您好!如果乙未拋棄繼承,乙於阿公往生當時即已成為房屋公同共有人,登記給丙會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還是可能被債權人撤銷登記而追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乙的債務人也可以代位主張分割,所以您勢必也無法考慮那麼多,反倒是若債務人一直未有行動,則您們也應趕快進行分割,並以變價分配方式來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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