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最近收到了公司要求我還制服的電話
他說那屬於公司財產說如果沒有歸還算侵占
請問侵占的定義是甚麼?
而且我覺得很奇怪 我是去年九月份去公司
更何況我覺得是我損失耶
因為我是收到分店店長通知說我可以上班我才到公司領取制服
可是我領完他卻遲遲沒給我班表 直到我主動詢問她才說因為我不符合上班的時間未排班
請問這個部分公司需要負責嗎?
而且我都離職一年了 他為什麼還把我的個資留下來
您與公司間之勞動契約若無特別約定制服是屬於您的話,該制服之所有權會屬公司,至於個資使用部分只要在合理範圍公司不會違法,至於其他問題您可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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