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事,當初離婚確定後,一個月內須搬離我個人私人相關物品,但經過數月後,我可否再去前往前夫家取回,現前夫家告知我已過期限,而不願歸還我相關物品,那我該用何種方法取回物品,或是否能對前夫家提告呢?
謝謝,
回覆 小四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想請問一事,當初離婚確定後,一個月內須搬 ... (恕刪)
想請問一事,當初離婚確定後,一個月內須搬 ... (恕刪)
您好
若您當初僅是口頭表示要在一個月內取回自己之物品,沒有表示未在期限內取回,則您願意拋棄物品之所有權的話,那麼,您仍然是物品 之所有權人,理當可取回自己之私人所有物。若對方仍拒絕返還,則可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決。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9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5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3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80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