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律師,如我被我女友告妨害性自主,地檢署起訴後,已準備出第二次法院了!然後在第一次出庭時,我已主動認罪!且有提出我女友願意和我書面和解書(證明我們事後仍是男女朋友且還是有正當的性關係發生)給法院了!然後等到第二次出庭時,我女友還願意主動幫我出庭幫我跟法官求情!不知這樣的話,我最輕的話,是否還是只能被判到緩刑呢?有可能不罰或免除其刑嗎?如果有,是適用那個法條呢?然後有過類似判例嗎?謝謝!
.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33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50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87
陳瑀 律師
協恆國際法律事務所
0930299563
第 4 名 目前評價 45
林佳鈺 律師
德承法律事務所
0958186313
第 5 名 目前評價 44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624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710
第 3 名 目前積分 1278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104
第 5 名 目前積分 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