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探視權不能帶過夜嗎?

-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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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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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離婚後前夫擁有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但在離婚沒幾個月聽他父母說他搬離開(台中)家到新竹工作(跟女友一起) ,孩子變成阿公阿嬤照顧至今五年了!
今年二月初原本前夫的媽媽說不讓我見孩子通電話就好,後來又說吃飯可以,但僅能吃飯,不可帶過夜!
請問探視權不能帶孩子過夜嗎?由於我住南部,寒暑假想帶孩子回來過夜玩幾天都被拒絕!當初離婚協議書已經有寫女方可以隨時探視孩子,現在前夫還在LINE打說,叫我不要在打擾他們的生活!我只是看我的孩子陪他們不行嗎?
還有兒子跟我說他有跟爸爸阿姨(前夫女友)一起洗澡,這樣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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