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 三方車禍 民事起訴 請問我該怎麼辦?

三方車禍 民事起訴 請問我該怎麼辦?

  • 雪月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4 22:31 
  • 文章人氣:409
  • 個人積分:4
  • 您好:

    請問一下

    半年前3/20出車禍腳踏車停在路口起步時,因為跟另一位腳踏車嘻嘻哈哈,起部晃動大,所以我當時直接從他旁邊往左切過去,因為對方晃動太大不穩,所以撞到壓倒我,當下我只覺得只有一些挫傷覺得沒問題直接走了,對方也是

    但是隔天我有收到第三方休旅車的警方通知,也就是當時說在我左後方追撞到我的車輛,要求賠償他門車子損傷(有行車記錄器),當下我才知道原來我倒的時候,左後面有車子追撞到我。

    對方請自己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來跟我要錢,因為車子沒有任意險

    當時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說

    1.我疑似肇事逃逸

    2.腳踏車疑似肇事逃逸

    3.休旅車完全沒責任

    今天9/24收到法院給的民事起訴狀,要我還錢開庭

    請問

    1.這個責任歸屬是我本人嗎?

    2.如果民事起訴狀已經來,還可以私下和解嗎?還是一定得開庭?

    3.私下和解費用跟開庭的費用分別是多少?(因為後面有寫說要利息+訴訟費)

    4.可以問我接下來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