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增稅退稅爭議,代書責任?
- 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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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26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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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打算換屋,雖仍是自住但已將戶籍遷出舊屋。
今年3月找到新屋,買時再三與代書詢問土地增值稅退稅的問題,代書告知只要舊屋賣出前,遷入直系親屬的戶籍,即可符合自用住宅的退稅規定,並計算房屋現值後,告知確定可全額退稅。(是來電通知可退稅,並在事務所計算可退稅的金額,所以我們手邊沒有書面紀錄)
新屋買賣完成後,我們於4月請直系親屬遷入戶籍,8月將舊屋售出(委任另一名代書),並申請退稅,但9月接到無法退稅的公文,原因是在買新屋(3月時)未持有自用住宅(直系親屬的戶籍4月才遷入),所以無法退稅(23萬元),錯愕之餘詢問代書,代書以退稅並非其委任事項為由不予理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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