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棄養

棄養

  • 小如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9-28 12:12 
  • 文章人氣:882
  • 個人積分:48
  • 請問...目前與先生處分居狀態,但他對小孩不聞不問,也完全不支付任何撫養費用!

    這樣購成棄養罪嗎~

    請問...需要長達多久的時間沒拿到撫養費,我才可以寄律師函??

    律師函的保存期限可以多久具有效力??

    另外...曾經我先生與公婆外出,獨留5歲以下小孩在家,當時警方有介入,在警局和社工皆存有紀錄,倘若日後我要對那三人提告,還可以嗎~時間要多久內才算成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