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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救濟

  • 何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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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9-30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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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並無任何處罰規定,如果被告違反該管理辦法(未具室內裝修業者資格),則如何救濟?是向法院或內政部?謝謝!
    (裝修申請審查許可程序、室內裝修從業者資格、申請登記許可程序、業務範圍及責任,由內政部定之。)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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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01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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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違反建築法第77-2條,依據同法第95-1條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且可以勒令停業。

    2、救濟方法為向行政機關提起訴願,看您開罰的是縣市政府的建築主管機關,就是向縣市政府題,倘若是縣市政府則是內政部提起。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