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要求我先與她離婚,再談監護的問題?
-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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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3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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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對方提離婚訴訟,已開二次庭但都草草結束(因她有請律師),後來我提反訴離婚,目前她的律師要求我先與她離婚,再談監護的問題,這樣可以嗎?我很怕…因她年收百萬(我只有她的一半)不幫忙家用、從不做家事,連衣服都我洗的,若我錢不夠讓我去借目前貸款近四百萬,她現金超過五百萬,目前應該都脫產了吧,丟下二個孩子近一年,也沒分擔家用,我怕跟她離了,她更不會管二個小孩了,我真的要先跟她離婚嗎?我是想一起判決,也希望她養小孩我願意分擔費用。若真這樣我上訴是否需找律師幫忙?(小孩四歲跟八歲,小的有領身障手冊也是當老師的她急於棄養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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