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因家暴離家回娘家住,老公2個月沒給我和2歲小孩生活費不管我和小孩如何生活,請問這個可以申請存證信涵要求老公支付我2個月的生活費嗎?
如何申請存證信涵?!
申請存證信涵要多少錢?!如何寫?!
謝謝^^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存證信函只是通知對方給付,沒有其他的法律效用。
2、必須提起訴訟,且倘若只是暫時離家,則要求對方給付,恐不利請求。
3、建議尋求正式諮詢,分析如何提告,較符合您的需求。
您好:
一、寄發存證信函,僅在對於無履行期限之債務時發生催告並使債務人陷於給付遲延之效力,依您問題所述,寄發存證信函恐無實益。
二、如配偶不履行扶養義務,可先向法院聲請暫時處分。
三、若確有家暴事實,建議蒐證後聲請保護令。
如需進一步法律建議或協助,歡迎來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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