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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提起再議如何計算?交付審判!

  • 小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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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3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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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請問:當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所謂七日內提起再議如何計算?如我是星期一收到,那麼最後一天送狀是哪一天? 如果要申請交付審判,需要由律師提出理由狀,請問一定要由律師去開庭嗎? 謝謝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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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3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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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12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到隔日開始起算,倘若最後一天是假日,延後到工作日。

    2、依法一定委任律師,倘若有開庭,當然就必須律師到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