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小孩扶養費

小孩扶養費

  • 小萍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14 18:02 
  • 文章人氣:881
  • 個人積分:12
  • 我與前夫前年分居後,我把小孩帶回娘家住,小孩當時是5歲及1歲,之後便開始出去上班工作,第一份工作因為環境很不好,所以做了半年就離職了,在隔年2~7月沒有工作,我開口向前夫說可否給我5000元照顧這樣位小朋友,我考慮我要求不多,但他確對我很殘忍,說是妳自己要回家的就要自己負責(他只會出學費,其它的一塊錢都不會給我),我說如果我沒有照顧小孩你有辦法好好的工作賺錢嗎?在我這裡照顧也是你的小孩丫,我說那小孩你帶回去顧我現在沒錢養他,他說我沒出錢不用顧嗎?不然就把小孩都給他,他要帶回去請家人帶,也不會給我,他一直都是一個人住,家人也不這個縣市,怎麼可能顧(他一個月4.5萬)卻不肯負責

    我有保留那幾個月的單據(及他也親口說他不會給我我錢的簡訊)
    請問我可以向法院追溯請求他支付當時的小孩扶養費嗎?

    PS:從前年7月至今只出學費,其它都沒有,目前兩人於6月已離婚.
    謝謝!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14 18:31 
  • 文章人氣:333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原則上您可訴請對方支付您代墊小孩生活費用之二分之ㄧ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0-15 06:48 
  • 文章人氣:322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對方給付您先前代墊的扶養費用,並且請求法院酌定對方未來每個月應負擔之扶養費用,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