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問題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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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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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照片倘若是我方拍攝,則除非有特別約定著作權,否則應該沒有侵害著作權的疑慮。
2、不過有關於肖像權的部份,除非經過對方同意,否則任意使用,就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只是5,000元是否合理,必需依據對方所拍攝的照片價值、用途、使用時間、賣場曝光度等判斷,本文認為5,000元似為合理,不過畢竟僅為民事糾紛,可以盡量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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