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房屋 金錢 問題
- 黑心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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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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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師先生.小姐) [抱歉可能有點長....我要說明一下]
我爸(95年過世)有留下 房屋 跟 130萬多 (房屋3人共有 金錢我管理)
當時我才17歲學生 妹妹12歲學生 媽媽無業
(我媽是...人家說的敗家女...所以金錢才給我管理)
房屋當時是外奶奶幫出錢 才蓋好的 所以外奶奶跟我拿了60萬
說要幫我們存起來(無白紙黑字) 這件事3人都知道(沒打算跟他拿)
剩下70萬 分給媽媽20萬 妹妹10萬 剩下40萬只付生活用
我也開時打工 加上外面的幫助 養起這個家
可是媽媽太會花 連妹妹10萬也花掉了 現在媽也過世了(101年)
媽媽保險(都是外奶奶出錢付的所以沒打算跟外奶奶拿)
這件事(妹妹)也知道 算是無留金錢 房屋變2人共有(我 跟 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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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遺產)這件事是爸爸過世後(阿伯=爸爸的哥哥)說我才知道當時我想可能是 媽媽 太會花了 所以才這樣說 後來我繼承了
當然(阿伯)有說不能給其他人知道 所以我連 媽媽 妹妹 外家族人
都沒提過這件事 每當有土地田地賣出時都會有分到錢
再外面的幫助下這8年中家裡大大小小所有的開銷 都是我拿出來付
如(學費 水費 電費 電話費 健保費 房稅 地稅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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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上只是想說明給(律師先生.小姐)大改知道...我要問的問題!
{1} 這8年內 有外面的 幫助 加上 我有在上班 如上面說的130萬分給
媽媽 妹妹 中剩下的40萬到目前(103年)還有20萬 [我還要分給妹妹?]
{2} 今年103年10月有開(家族會議)
我是第1次去開會以前我太年輕人都請阿伯處裡
以前阿伯說只有男生才可繼承
我看了 名單 103年以前 有60位多 (全部都男生繼承)
所拿到的錢有50萬多[我要一定要分給妹妹?]
如我開出(30萬)加上(永久給妹妹)住這房屋 買他的(2分1房屋)
他差1歲滿20歲成年 如有權力了 他接受 請問 [再法律上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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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問題{1}爸爸留下的金錢20萬 [一定要分?]
{2}(家族遺產)50萬 [一定要分?]
{3}房屋 [能 成 立?]
可以說這8年 辛辛苦苦 存下來的錢 算是我的把?
還要分給妹妹 如不想分他 [要如何處裡?]
房屋 我ㄧ定要用 我的名字 我妹妹他 我管不動他 說不聽 到現在 家裡開銷
都還是我拿出來付 一直不去上班 天天跟朋友混 還會借錢 早晚會出事
所以我ㄧ定要把房屋用我名字 [如不能成立要如何處裡?]
- 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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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15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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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遺產為您及媽媽妹妹公同共有,每個人之應繼份均為三分之一,不論動產或不動產,均為三分之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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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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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2-0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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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爸爸的繼承人是媽媽及所有子女,爸爸過世遺留的130萬元是遺產,由全體繼承人共有。除了共有人已協議使用部分外,仍應平均分配給全體繼承人,妹妹對剩餘金錢當然仍有權利。
2. 依法繼承關係是男女平等的,除非妹妹自願放棄,否則妹妹就家族遺產與您應有相同的權利。
3. 您與妹妹間可以自行協議分配方式,雙方都同意就行了。但家族遺產分給您時,如有侵害妹妹的權利,妹妹可能仍有機會主張權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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