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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案件

  • 阿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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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6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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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年年底~本人因為頂讓交易遭到對方詐騙~去年底已經報警~今年3月初開完偵查庭~但因為對方在去年底已經移民出國~想請問問題如下

    問題一:

    因為當初發生的有點突然~對方不見後報警~所以在筆錄上做的不是很詳細~近日已經把最明確受到詐欺的資料已經準備齊全~想請問因為已經開過一次偵查庭了~如何再把資料補充給檢察官?

    問題二:

    對方目前已經被通緝~如果對方一直不回國~這案件最後會有判決嗎?

    此案件我應該在何時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呢?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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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16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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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應儘快將資料以及補充理由以書面方式提供給檢察官。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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