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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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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0-2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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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依您所述已經拋棄繼承
則就母親部分依法即無需再行繳納合會會款
但大哥.二妹.三妹和四弟部分則仍應由其等自行繳納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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