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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的問題

  • 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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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6 12:16 
  • 文章人氣: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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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朋友在她公公往生後,小姑交給他手提袋,裡面只有現金,但是當初都沒對點,但現在,卻聯合幾位小姑說當初說裡面有現金和黃金,且說她們都有聽到這句話,要他把黃金和現金都拿出來,如果這樣告上法院,我朋友會背上侵占罪嘛??謝謝!!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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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0-29 14:48 
  • 文章人氣: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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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35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4號
  • 刑法侵占罪」規定在刑法第335條,主要判斷被告是否將他人之物「易持有為所有」。至於您朋友是否成立犯罪,主要看小姑們提供之人證、物證等各項情形,未可一概而論。

     

    刑法第335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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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1 00:10 
  • 文章人氣:159
  • 個人積分:4
  • 他們當初也沒對點那手提袋也在我朋友那,我了解的情形大概是這樣!!也謝謝律師您的回覆!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