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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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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2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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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公司主管一再挑剔對我工作不滿,並說"這工作找時制人員做就好",請問這算言語羞辱嗎?2.績效連續給2次差,這次又挑毛病給差,說我沒效率,部門人員太多要精簡,人資要資料,藉此逼退(我已做20年,舊制)公司可以這樣做嗎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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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2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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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雇主無正當理由不能終止與您之間之勞動契約

    如無故終止,則您可主張勞動契約仍繼續存在

    並可向其繼續請求按月給付薪資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