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半年內結交新對象發生關係是否構成通姦罪

離婚半年內結交新對象發生關係是否構成通姦罪

  • 隱居 (勇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4 22:21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6:40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4 22:29 
  • 文章人氣:245
  • 個人積分:104450
  • 律師評價:2471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離婚後,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不構成通姦罪,除非對方為有配偶之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小魚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4 22:36 
  • 文章人氣:282
  • 個人積分:6
  •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沒有如此規定,待婚期的規定很久以前也廢掉了。

    所以就算今天(11/1)離婚,隔天(11/2)我結交新對象手牽手走在路上也沒關係嗎?

    因為離婚前,前夫不斷的說我精神外遇,但是我根本沒有,辦離婚的時候,在協議書上並沒有載明"日後婚嫁互不相干",親人就對我說那半年內不得結交新對象,不然會被告通姦罪。

  • 隱居 (勇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4 23:38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6:40
  • 文章人氣:270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4 23:51 
  • 文章人氣:282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誠如邵大律師所述。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
  • 隱居 (勇公)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1-05 10:03 最後編輯日期:109-06-27 16:41
  • 文章人氣:290
  • 個人積分:1376
  • 律師評價:565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391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