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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第二次開偵查庭疑問

  • 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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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05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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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半年前發生車禍,對方死亡,警方初步研判表顯示對方違規超車,我方無肇事因素,後來開了第一次偵查庭,檢察官詢問完問題後,問我要不要花3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我回答好,檢察官說如果鑑定報告出來你無肇事因素的話你就沒有任何肇事責任,後來過了幾個月後鑑定報告出來了,報告指出車禍原因是因為對方違規超車自摔所致,我方猝不急防,無肇事因素,照理說我應該是無肇事責任了,不是直接收到不起訴判決書嗎?怎麼還會收到傳票要開第二次偵查庭呢?而且檢察官還換了,跟上一次不一樣,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