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已死亡,繼承人採限定繼承,已經過了法院3個月的清算期,
已知債務大過遺產,債務還能全數要回嗎?
跟其中一位追討,還是需要跟每一位追討債務平均值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繼承人主張對債務人遺產限定繼承,債務僅能就繼承所得遺產內請求之,超過之部分無法向繼承人請求。即無法請求以繼承人個人之財產清償被繼承人之債務。
您好:
建議應以全部繼承人為被告
使勝訴判決效力及於較多之人
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您好!
雖然繼承人僅負有限責任,但在該責任範圍內全體繼承人仍應連帶負責,因此您可同時或先後對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或全體追討全部或一部債務。
若您的債權有優先權,才可能全數要回,否則只能依比例受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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