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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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11-13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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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來講,若係提供易付卡供犯罪之用而未參與其洗錢行為者,可能構成相關犯罪之幫助犯
申辦易付卡,一般應提供雙證件,似非單以身分證即可申辦,建議可請調查局查調當初易付卡之申請相關文件,以證明被告身分證件確係遭到冒用及易付卡確非其申辦後提供給犯罪集團使用之事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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