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13 以詢問)因為剛找到工作需要匯薪水的帳戶,須要繳交銀行帳戶的影本!但是找不到之後就馬上打去銀行報掛失,今日了銀行補辦存簿與提款卡,但是在新的簿子上10/20有3筆匯入與提出的資料!但是我並沒有接到警示帳戶的通知!**
今日11/14已到警察局備案了,警察說現在我的帳戶並不是"警示帳戶",而且到目前為止並沒有報案!
我想請問
1.之後若有人報案,我會怎樣?
2.會有罪嗎?
3.我現在還需要做什麼呢?
現在還是學生,真的很害怕!
您好:
1.之後若有人報案,您會接到作筆錄之通知,也要到庭說明。
2.是否會有罪應視您是否能盡量證明是被詐騙找工作而提供帳戶,並非為幫助他人詐欺而定。
3.您現在應盡量蒐證是被詐騙而提供帳戶、印章或密碼之證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蒐集證據證明您並未有幫助詐欺之犯意及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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