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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貼文罵人加罵髒話

  • 陳怡均 (陳怡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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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6 21:56 
  • 文章人氣:262
  • 個人積分:566
  • 律師評價:35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4號
  • 若在網路上謾罵他人,甚至帶髒字,涉及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可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損害賠償;至於按「讚」的讀者是否亦有法律責任,需依相關事證判斷對方是否也有謾罵之意思。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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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6 22:36 
  • 文章人氣:236
  • 個人積分:97158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視對方言論之內容,是否構成公然侮辱誹謗,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林家慶律師 (林家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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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1-16 23:39 
  • 文章人氣:222
  • 個人積分:2876
  • 律師評價:1176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150號
  •  您好:

    應視留言內容是否足認貶損名譽網路是否公開讓不特定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之情況而定

    如兩者皆是,就有構成妨害名譽之罪之可能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 因系統不會通知律師您的回覆,故如需進一步討論,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02)2969-6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