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土地從民國三十幾年後就沒人繼承了去列繼承清冊大概有二三十個人有這權利吧因為以前都有什麼養女還什麼的都不認識且不知道去哪了
最近收到政府單子說這筆土地已被列管如果十五年內沒人繼承就會被法拍慘的是我們家好像也沒繼承權只有使用權只有我們在住,地價稅也我們在繳想問的是既然我們沒錢也沒權利去辦理繼承十五年後就要被法拍了醬地價稅還要繼續繳下去嗎一年十多萬@@(在台北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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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產權不明的時候,稅捐機關有權指定使用人為繳納人,倘若不繳,可能遭行政執行。
2、經由我方代繳之後,可以向所有權人請求清償代繳費用。
3、建議還是應該釐清產權,否則日後恐求償無門或是遭要求拆屋還地。
您好!
可委任律師協助釐清權利關係,並進行遺產分割,否則可能面臨拆屋還地的風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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