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朋友所任職的彩卷行,有在簽賭地下六合彩,但他只是店員,只有寫單開收據,朋友大家都勸她不要做了,可是她說老闆有告知她 只是作帳而已又不是主事者(老闆)所以不會有事也不會被抓,可是我們大家還是很擔心出問題,所以請問法律專家,若是她們全部被抓,我朋友只是打工上班而已,她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或是會被責罰?如果被責罰會案底嗎?感謝解答……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仍然構成營利賭博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縱使不被認為是共同正犯,也屬於共犯。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會有觸犯賭博罪章相關犯罪,建議朋友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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