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因家中分配遺產沒有共識,產生糾分,所以不好意思想請教一下:
1.若遲遲沒有辦理遺產繼承,超過六個月繼承時間,政府會不會先行罰款...
2.或是超過時間由政府依等份向各繼承人提出繼承要求聲明.
3.可以等我們達成共識再繼承即可嗎?
想請律師可以幫幫忙為我解答嗎,萬分感謝.
超過6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就會處罰緩
任何一繼承人都可辦理全體之繼承登記,應先辦理
如協議後仍無法以協議方式分割遺產,即可起訴請求分割。而之前協議的資料,有共識部分可提出作為支持自己主張的分割方案之依據
您好:
1.可以申請延長期間,但超過仍會處罰。
2.政府不會介入如何分配繼承。
3.可於延長期間協議,也可以由任一繼承人先辦理公同共有登記以避免受罰
協議不成再提出分割遺產訴訟。
您好!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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