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新婚,目前懷有身孕23週!結婚前就有告知暫住娘家,假日再回去
因為和先生在溝通上出問題…現在鬧得兩家庭非常不愉快,
一個月時間不聞不問,打電話也都不接,我也沒回去
之前有簽離婚協議書,但他不願意處理
該怎麼辦才好?
結婚至今未向先生拿生活費~還沒撕破臉前小孩產檢要我伸手才有得拿
您好:
如果只是單純意見不合或不給家用問題並不容易透過法院判決離婚
建議您應蒐集更多可以認為一般人立於你們夫妻相同之情況均難以繼續維持婚姻之事證
(證人或證物,如錄音等),再攜與專業律師協助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如果我和他私下講的條件我都有錄音~錄音兩者都清楚
他也有親口說好,如果下次還有發生相同事情就直接戶政辦理離婚
但是現在卻不聞不問!也不願意出來解決!
我是孕婦~他這樣算遺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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