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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

  • 羽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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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4 21:05 最後編輯日期:103-12-0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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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 家中最近 有一些財產上的事情

    就在臉書上面PO一篇文 (文章內容並沒有提到本人,說一些 垃圾人帶垃圾來之類的話)

    當事者看到 後來收到寄存證信函 說要 告我

    事後 把那篇文 刪掉了 這樣還成立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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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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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632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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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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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12-04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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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5311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只要有妨害名譽之行為,縱使事後刪除,還是會有成罪之可能。

    但是您可主張未具體特定對象。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