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1.父親過世,家中剩母親一人, 哥哥偷刻我與妹妹兩人印章去蓋?棄繼承,想請問我必須告媽媽嗎?可以不告母親,只告哥哥一人嗎 ?
2.還有我必須法定時效多久內提出此告訴才不會損傷我的繼承權益.
可以請律師幫幫忙回答一下嗎
萬分感謝.
你哥哥偽造文書部分就只告你哥,至於民事請求應得遺產部分,要以被侵害人對加害人提告,所以要看你媽媽事屬於哪一方,以侵權行為,不當得利來主張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母親的部分,檢察官若發現犯罪事實,可能會職權告發。
戴律師
您好:
1.如果母親沒有參與犯罪,就可以只告哥哥一人偽造文書。
如果要告分割遺產,就要將全部繼承人列為原告及被告。
2.如果要向哥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要注意兩年之時效。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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