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奶奶房屋遺產登記

- 陳小姐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12-11 17:08
- 文章人氣:1025
- 個人積分:6
-
因奶奶過世,有房產要辦理繼承登記,奶奶有3個兒子1女兒,目前決定是要辦理遺產分割每人1/4,但因爸爸早於奶奶過世,查過法令因此我媽媽沒有繼承權,依法是由我們3個女兒代位繼承我爸爸的那份。
所以想請問:
1.由我們3女兒代位繼承分割後1/4產權,可以再將那份轉辦贈與給我媽媽嗎?(因奶奶是要留給媽媽,是因法無法直接登記)
2.另外,叔叔和我們3個小孩要戶籍滕本、印鑑證明及印章,請問這樣保險嗎?這3樣東西拿去是可以任意辦理任何資料的嗎?包含拋棄繼承或繼承轉讓等等…
再麻煩法律前輩說明。謝謝。
第 1/1 頁
- 1
共 3 筆

































